姜淞案件再審詳情
姜淞案件指的是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原民警姜磊、潘某及該局原副局長劉某(已退休)等3人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以下是該案件的再審詳情:
再審結果
2024年5月3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姜淞受賄、徇私枉法一案作出再審判決,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原審判決概要
在原審中,被告人姜磊、潘某、劉某分別被控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法院經審理查明,姜磊、潘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90萬余元;劉某在擔任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徇私舞弊,對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后,又多次暗示其作有罪供述。法院最終以受賄罪判處姜磊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再審過程
原審被告人的辯護人稱,一審判決認定姜磊具有自首情節錯誤,導致對其量刑過重。同時,辯護人也提出姜磊在辦案過程中曾受到上級機關的批評教育,請求法院酌情從輕處罰。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一審判決認定姜磊具有自首情節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支持抗訴人的這一主張,并據此對一審判決中關于姜磊自首的部分予以糾正,但對一審判決的其他部分予以維持。
結論
姜淞案件的再審結果顯示,法院維持了原判中對姜磊的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定罪量刑,但糾正了其中關于自首情節的認定。這起案件再次強調了公職人員應廉潔自律、依法辦事的重要性,并提醒公眾保持對司法公正的關注與信任。
姜濱百度百科
姜濱,男,漢族,1963年6月出生于山東煙臺,中共黨員,畢業于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學歷,高級工程師。以下是姜濱的百度百科介紹:
個人經歷
- 早期經歷:1984年畢業于山東大學電子系,之后在山東煙臺半導體研究所工作。
- 職業發展:1990年至1993年在清華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攻讀碩士,1996年至1998年在清華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攻讀博士。
- 職務晉升:從技術員到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再到2004年開始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5年被聘為清華大學教授。
職業生涯與成就
- 擔任職務:現任歌爾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軟件學院教授。
- 主要成就:
- 在科技領域取得多項成果,包括“數字立體聲技術”、“語音交互技術”等,申請了40多項國內外專利。
- 先后榮獲中國電子學會電子信息科學技術一等獎、中國專利獎優秀獎等多項獎項。
- 被評為“山東省十大杰出工程師”、“中國軟件產業杰出貢獻個人”等。
- 在企業管理方面也有突出表現,曾榮獲“中國管理模式杰出獎”。
社會活動
- 姜濱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如2022年捐贈1000萬元成立“姜濱教育基金會”,用于支持高等教育發展。
- 他還擔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等職務,為推動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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