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在巷道上方風流穩定的位置,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于200mm,并應安裝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和行車。 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瓦斯傳感器懸掛工作面溜子機頭處支架下方;工作面瓦斯傳感器吊掛在距工作面煤墻10~15米位置處;回風瓦斯傳感器吊掛在混合回風點以里10~15米之間(回風巷布置有聯絡巷車場的,按車場口靠工作面側巷道壁計算,向工作面方向10~15米;沒有聯絡巷車場的,按*部皮帶頭處計算向工作面方向10~15米)。
掘進工作面瓦斯傳感器吊掛在距迎頭小于5米且在風筒出口的另一側位置處;回風瓦斯傳感器吊掛在混合回風點以里10~15米之間(布置有聯絡巷車場的,按車場口靠工作面側巷道壁計算,向迎頭方向10~15米;沒有聯絡巷車場的,按*部皮帶頭處計算向工作面方向10~15米)。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的,串聯通風的瓦斯傳感器吊掛在被串工作面軌道巷進風口向工作面方向10~15米處;開拓、掘進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的,串聯通風的瓦斯傳感器吊掛在被串局部通風機吸入口前方3~5米處。
開拓巷道使用耙裝機的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七十四條規定需要安裝瓦斯傳感器,瓦斯傳感器吊掛在距迎頭小于5米且在風筒出口的另一側位置處。
瓦斯傳感器出現故障后,需要采用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檢測瓦斯,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懸掛在故障瓦斯傳感器處。